滦州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 | ||||||||||||
主项 | 子项 序号 |
子项 | 受理 单位 |
服务 对象 |
办理 渠道 |
办理流程 | 办理材料 | 办理 时限 |
查询 方式 |
监督 电话 |
评价 渠道 |
备注 |
一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| 1 | 单位 参保 登记 |
经办 机构 |
参保 单位 |
窗口 办理 |
申请--受理--审核—办结 | 1.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 2.《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》(加盖单位公章) |
不超过5个工作日 | 经办 窗口 |
0315-7191016 | 评价器 | 1.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查询市场监管部门“五证合一”数据获取信息并即时办结 2.参保登记含新参保、暂停参保、注销登记、单位拆分、合并、分立等相关内容 3.有条件的地区,可网上办理 |
2 | 职工 参保 登记 |
经办 机构 |
参保 单位 |
窗口 办理 |
申请--受理--审核—办结 | 1.在职职工:①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》(含增加、中断、终止、恢复、在职转退休)(加盖单位公章) ②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.灵活就业人员:①有效身份证件 ②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》 |
在职 职工 不超 过5个 工作 日; 灵活 就业 人员 即时 办结 |
经办窗口 | 0315-7191016 | 评价器 | 1.特殊人群还需提供:①港澳台人员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,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、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②外国人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,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,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③出国定居的,需提供护照或永久居留证④在职转退休的,需提供退休审批材料 2.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、居住证、户口簿、护照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3.委托办理的,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4.有条件的地区,可网上办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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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| 城乡居民医保代办机构 | 参保 人员 |
窗口办理 | 申请--受理--审核—办结 | 1.有效身份证件 2.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》 |
即时 办结 |
经办窗口 | 0315-7191016 | 评价器 | 1.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、居住证、户口簿、护照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2.委托办理的,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3.有条件的地区,可网上办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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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| 4 |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| 经办机构 | 参保单位 | 窗口办理 | 申请--受理--审核—办结 | 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》(加盖单位公章) | 即时办结 | 经办窗口 | 0315-7191016 | 评价器 | 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法定代表人等关键信息的可要求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|
5 |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| 经办机构 | 参保单位 | 窗口办理 | 申请--受理--审核—办结 | 1.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.《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》(关键信息变更加盖单位公章) |
即时办结 | 经办窗口 | 0315-7191016 | 评价器 | 1.变更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、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可要求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2.修改姓名(身份证号):需参保人持本人户口本(身份证)复印件到所属城乡居民医保代办机构办理信息修改业务(如代办,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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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| 经办机构 | 参保人员 | 窗口办理 | 申请--受理--审核—办结 | 1.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.《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》 |
即时办结 | 经办窗口 | 0315-7191016 | 评价器 | ||
二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| 7 |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| 经办机构 | 参保单位 | 窗口或自助查询机办理 | 申请--受理--办结 | 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| 即时办结 | 窗口或自助查询机办理 | 0315-7191016 | 评价器 | 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可包括: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介绍信 |
8 |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| 经办机构 | 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 | 窗口或自助查询机办理 | 申请-受理-办结 |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| 即时办结 | 窗口或自助查询机办理 | 0315-7191016 | 评价器 | ||
9 |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| 经办机构 | 参保单位 | 窗口或自助查询机办理 | 申请--受理--审核—拨付-办结 | 1.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.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》 |
不超过15个工作日 | 经办窗口 | 0315-7191016 | 评价器 | 1.因死亡支取的提供继承人身份证、银行卡账户信息,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息的应提供个人承诺书 2.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。需提供主动放弃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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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| 10 | 出具《参保凭证》 | 经办机构 | 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 | 窗口或自助查询机办理 | 申请-受理-审核-办结 |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| 即时 办结 |
窗口或自助查询机办理 | 0315-7191016 | 评价器 | 1.由转出地经办机构受理 2.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网络、APP等办理电子《参保凭证》 |
11 |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| 经办机构 | 参保单位 | 窗口办理 | 申请--受理--审核—办结 | 1.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.《参保凭证》(含电子《参保凭证》) 3.《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》 |
不超 过20 个工 作日 |
经办窗口 | 0315-7191016 | 评价器 | 1.由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并负责办结 2.转入地经办机构应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发出《联系函》 3.转出地经办机构收到《联系函》后10个工作日内生成、发出《信息表》并划转资金 4.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《信息表》和转移资金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5.有条件的可通过平台、网络、APP等方式进行信息传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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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| 12 |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| 经办机构 | 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 | 窗口或网上办理 | 申请--受理--审核—办结 | 1.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| 即时 办结 |
经办窗口或网上办理 | 0315-7191056 | 评价器 | 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多种方式备案 |
13 |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| 经办机构 | 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 | 窗口或网上办理 | 申请--受理--审核—办结 | 1.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| 即时办结 | 经办窗口或网上办理 | 0315-7191056 | 评价器 | ||
14 |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| 经办机构 | 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 | 窗口或网上办理 | 申请--受理--审核—办结 | 1.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| 即时办结 | 经办窗口或网上办理 | 0315-7191056 | 评价器 | ||
15 |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| 经办机构 | 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 | 窗口或网上办理 | 申请--受理--审核—办结 | 1.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| 即时办结 | 经办窗口或网上办理 | 0315-7191056 | 评价器 | ||
五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| 16 |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| 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 | 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 | 窗口或网上办理 | 申请--受理--审核—办结 | 1.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.《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》3.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 |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| 经办窗口 | 0315-7191089 | 评价器 | 鼓励将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下沉到符合要求的定点医疗机构,由定点医疗机构“一站式”受理,经办机构对医疗机构认定情况进行有效监管 |
六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(零星)报销 | 17 | 门诊费用报销 | 经办机构 | 参保单位 | 窗口办理 | 申请--受理--审核—拨付--办结 | 1.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.医院收费票据 3.门急诊费用清单 4.处方底方 |
不超过30个工作日 | 经办窗口 | 0315-7191056 | 评价器 | 1.地方需增加其他材料必须事前公示,并一次性告知 2.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、法院判决书、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,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 3.急诊可要求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|
18 | 住院费用报销 | 经办机构 | 参保单位 | 窗口办理 | 申请--受理--审核—拨付--办结 | 1.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.医院收费票据 3.住院费用清单 4.诊断证明 |
不超过30个工作日 | |||||
七、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| 19 | 产前检查费支付 | 经办机构 | 参保单位 | 窗口办理 | 申请--受理--审核—拨付--办结 | 1.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.医院收费票据 3.费用清单 4.诊断证明 |
不超过20个工作日 | 经办窗口 | 0315-7161056 | 评价器 | 1.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2.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,相互提供证明材料。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平台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等,由办理人提供,无法提供的,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3.有条件的地区,可网上办理 |
20 | 生育医疗费支付 | 经办机构 | 参保单位 | 窗口办理 | 申请--受理--审核—拨付--办结 | 1.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.医院收费票据 3.费用清单 4.病历资料 |
不超过20个工作日 | 经办窗口 | 0315-7161056 | 评价器 | ||
21 | 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| 经办机构 | 参保单位 | 窗口办理 | 申请--受理--审核—拨付--办结 | 1.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.医院收费票据 3.费用清单 4.病历资料 |
不超过20个工作日 | |||||
22 | 生育津贴支付 | 经办机构 | 参保单位 | 窗口办理 | 申请--受理--审核—拨付--办结 | 1.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.病历资料 |
不超过20个工作日 | |||||
八、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 | 23 | 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| 经办机构 | 救助人员 | 窗口办理 | 申请--受理--审核—拨付--办结 | 《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困难对象参保信息确认表》 | 不超过15个工作日 | 经办窗口 | 0315-7191087 | 评价器 | 1.与其他费用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2.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与相关部门联网实时推送救助对象身份信息 3.符合救助条件但未经认定的应提供 《个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委托授权书》由相关部门认定后进行报销 4.居民医保代办机构持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的《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困难对象参保信息确认表》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 |
24 |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(零星)报销 | 经办机构 | 救助人员 | 窗口办理 | 申请--受理--审核—拨付--办结 | 1.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.基本医保、大病保险报销后的结算单、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底方或定点药店购药发票 3.《医疗救助申请卡》 |
不超过30个工作日 | |||||
九、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| 25 |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| 经办机构 | 医疗机构 | 窗口或网上办理 | 申请--受理--审核—办结 | 办理材料、办理时限、办理环节按照两定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和经办规程执行 | |||||
26 | 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| 经办机构 | 零售药店 | 窗口或网上办理 | 申请--受理--审核—办结 | |||||||
十、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 | 27 |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| 经办机构 | 定点医疗机构 | 网上办理 | 申请--受理--审核—拨付--办结 | 办理材料根据定点医药机构与经办机构签订的协议执行 |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| 经办窗口 | 0315-7191056、 0315-7191086 |
评价器 | |
28 |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| 经办机构 | 定点零售药店 | 网上办理 | 申请--受理--审核—拨付--办结 |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| 经办窗口 | 0315-7191056、 0315-7191086 |
评价器 |